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11-14 09:45:05 文章来源:河南成人高考招生教育信息网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扩招两百万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省标代码:6281)。
第三条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现设有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智能财经学院、商务学院、管理学院、外语旅游学院、物联网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工程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化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养成教育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共13个教学院部,另设有国际(继续)教育学院1个、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合举办应用型本科专业3个。目前有在校生23000余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等;建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中心等现代化设施等;学校按照专业集群发展的整体规划,先后成立创新创业仿真综合实训中心、河南省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分园、计算机公共实训中心、陶艺研究所、数字语音实训中心、信息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实训中心、财经校企共享实训中心、物联网技术实训中心、多模态外语实训中心、空中乘务实训中心、文化创意实训中心、BIM校企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等13个实训中心,建设了涵盖学校所有专业的实训室共计98间;功能完备、设计先进的图书馆,现有藏书114.9万册,开通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镜像站、中国专利数据库等多个电子资源站点,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190余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教育专家、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5人,并聘有外籍教师承担部分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八条就业安置: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领导小组
组长:姚勇王新庆
副组长:郭媛郭国侠
成员:康勇张国斌高庆新袁泓侯丽平刘学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职扩招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主任:郭媛(兼)
副主任:朱东洋
成员:温晓明王建强柴瑞帅王仲英李博陈晓刚
许庆建侯小坤刘彧王丽丽王军华王君华
刘凯燕刘丽萍谢群段秋月
负责高职扩招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高职扩招考试工作,提高单独考试录取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高职扩招考试工作。
2.部门分工:就业招生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方案制定、招生宣传及信息采集、录取等相关工作协调;教务处负责考试课程大纲和样卷制定、试卷命制、试卷评阅、分数登录、分数核查等相关考试考务工作;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录取学生学籍注册等工作;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各种信息采集网络工作。
第十条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实施监督,确保高职扩招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报名、考试、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二条2020年高职扩招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900人,A类招生计划500人,C类招生计划400人。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考生需在2020年11月13日9时至11月15日18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评价办法:A类考生和C类考生均采用职业技能面试(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考试地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
第十六条打印准考证:凡是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9日(8:00-18: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进行缴纳考务费,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第十七条疫情防控:
1.考试当日,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绿色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0月25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持有准考证时选择并承诺本人14天内无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高职扩招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免试录取
▲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11月18日8:00至18日17:00前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A类考生
职业技能面试成绩不低于40分,按照“专业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3.C类考生
职业技能面试成绩不低于50分,按照“专业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所有待遇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专业42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软件类专业8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2000元/人·学年;其中,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会计)、会计(大数据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注册会计师)、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商务英语九个专业为4200元/人·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程造价三个专业为48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条高职扩录取学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享有相同待遇。
第六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一条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二十二条学校地址: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龙子湖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二十三条咨询电话
0371-866612210371-866612220371-8661223
0371-866299931863870006118638700062
第二十四条学校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