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4-07 09:51:01 文章来源:河南成人高考招生教育信息网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校位于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商丘市。这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人杰地灵、环境优美、资讯发达。学校组建2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近10万名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及省内外,全省各县市区及工业集聚区都有我院较高质量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巨大的办学成就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成为省内外知名的诚信规范招生、高质量就业的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1743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77亿元,图书馆藏书167万册,中外文纸质、电子期刊9500多种。学校设有软件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牧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校部及工程技术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部。还承担国家开放大学(原中央电大)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与20多所全国重点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目前学院开设85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工业、农业、财经、文化、体育、艺术、教育、管理、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财经、农业类专业学费3700元/年,工科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软件类学费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1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91人,其中教授83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及高级工程师等476人。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院建有6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实习、实训、培训中心,各类实训室(车间)356个,仪器设备总价值2.87亿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76个。学院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进行156种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
我院作为全国百所之一的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和全省首批应用型本科教育试点院校,全面推进深化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通过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学中做”、“做中学”等实践教学环节,有力地促进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称号。
经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从2010年开始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自主确定选拔要求和标准,自主选拔有专业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的探索,为我省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为了进一步落实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逐步建立多元化高职教育招生录取新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我院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学校根据各类别报名考生比例情况科学合理编报招生录取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取得河南省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同等学力及中职对口考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成立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定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晰、工作机制完善,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其管理
(一)普通高中学生文化成绩采用省招办下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等级进行折合文化分(A、B、C、D、E对应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5分、45分)。中职生和社会考生文化成绩进行文化知识考试,满分300分。
(二)中职生及同等学力报名考生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规划等,测试形式为笔试,职业测试总分300分。
(三)报考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等9个专业的考生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总分300分。其中文化成绩占比40%,专科课成绩占比60%。并根据报考人数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该专业类别考生录取后不予调整专业。
(四)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程序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报送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在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考生须上报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7日9时至9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省招办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省招办网报条件并下载报考信息后,学院及时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三)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开始,具体时间学校官网发布。
2.考点设置、疫情防控监管等按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及教育厅、省招办的要求进行。
3.考试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四)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可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2.录取工作在教育厅及省招办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公示
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0-318222231833333182018
传真:0370-3182016
学校网址:
学院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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