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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交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4-08 10:02:41 文章来源:河南成人高考招生教育信息网

黄河交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498河南招生代码:6226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督察与评价委员会、相关专业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督察与评价委员会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单独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文件为准,学校以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发布信息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四条考生报名

1.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领取准考证

学校依据从省招办指定网页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于4月15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6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十六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所有报名我校的考生于4月17日到我校(西校区)参加考试。

(一)文化素质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各类考生采用同一试卷。

1.考试时间:4月17日上午8:30—10:10;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3.考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4.试卷分值:15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50分,英语30分)

(二)职业技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1.考试时间:4月17日上午10:30—12:10;

2.考试方式:笔试;

3.考核分值:150分。

第十七条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入校时严格按照疫情管控期间的要求,持有健康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学校;另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者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过的考生,除持有健康绿码和体温正常外,还需持有核酸检测无感染报告单,方可入校。凡参与单招考试工作的教师、学生,均需配戴一次性医疗口罩。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一条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21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四条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其 他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邮政编码:454950

联系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699

学校网址:

乘车路线:1.从郑州火车站或焦作火车站乘郑焦城轨火车至武陟站转103路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站下车即到。

2.从郑州汽车新北站乘郑焦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下车即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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